1月6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采访了各大唱片公司、歌词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共同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营造良好的数字音乐版权生态。
在本次采访中,国家版权局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遵守版权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抵制各种侵犯音乐版权的行为,配合国家版权局重点监管数字音乐版权,落实有关部门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的措施,支持相关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开展数字音乐许可,促进数字音乐的广泛有序传播。
采访强调,,所有唱片公司、歌词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应根据音乐传播法、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采用授权模式,并通过最低保证金+实际使用共享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订专有版权协议。
同时,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明确音乐图书馆目录,明确授权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维护音乐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优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数字音乐行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
积极探索音乐作品新场景、新格式的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与会单位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版权局的采访要求,进一步完善数字音乐许可模式和商业模式,共同推进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建设,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早在2015年,国家版权局就将数字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纳入“建网行动”重点任务,制定了数字音乐合法化“三步走”工作思路,即打击侵权盗版、规范许可模式、完善商业模式。
2017年9月12日,国家版权局采访了腾讯音乐、阿里巴巴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泰和音乐的主要负责人。购买音乐版权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遵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或恶意竞价,避免购买独家版权。
2018年4月1日,周杰伦对网易云音乐的独家音乐版权过期并被下架。然而,这位官员以400元的价格打包了200首歌曲,引起了争议。
2021年8月3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腾讯正式放弃对音乐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