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朋友也遇到过高速etc规避,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据报道,居住在燕郊的52岁车主庄某,庄某每天从北京市通州区西马庄收费站(收费10元)进入北京,听说前面的车可以逃费,于是他在etc公路上蹭别人的车。
而在一年内,他被逮捕并采取了强制刑事措施,因为这是一名累犯,他被逮捕了149次。法庭审理后,他被判犯有盗窃罪。
庄某拒绝了,说:我偷了什么?
对此,北京通州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表示,盗窃罪有两个原因:
1.首先侵犯公路管理部门的财产权益。主观上,庄某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2.他还练习跟随前面的汽车偷偷通过快车道的收费站。这种行为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秘密盗窃。最后,他一共做了149次,属于多次盗窃。
截至目前,通州区人民法院已认定庄某犯有盗窃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