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连泡泡车也可以通过维修店维修成“漂亮的第一手精品车”。如果普通消费者不具备二手车的专业调查知识,他们很容易成为二手车企业的“金钱目标”。即使是品牌4S店也不能完全信任。
2月11日,据报道,2019年6月,昆山的曾女士在一家雷克萨斯4S店,花了13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雷克萨斯ct200h。
后来,快到年底的时候,曾女士急需钱,想卖掉这辆车,但他在拍卖会上被告知,该车已发生重大事故,市值约8万元。
对此,曾女士完全无知,因为在购车时,4S店在购车合同中声明该车没有结构损坏,也没有涉水事故。曾女士询问了4S店。另一方坚称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随后,曾女士将该4S店告上法庭。调查发现,这辆车在2017年确实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
保险记录显示,该车辆可能发生了严重的追尾碰撞,前后都受到了严重损坏,前后更换件维修金额高达14万元以上,车辆评估残值仅10.28万元。
由于维修金额超过了车辆的残值,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并向车主索赔了全部损失。然后,这辆车进入市场,被其他机构购买。
雷克萨斯商店没有在保险系统中找到该车的事故和理赔记录,因此认为该车没有发生事故,但法院表示,经验稍有丰富的维修人员可以看到车辆的事故状况。4S店不能仅仅根据保险记录来判断车辆是否无事故。
与此同时,这辆车还涉嫌篡改里程表。在最后一家4S店修车时,里程超过了7万公里,但曾女士手中的里程却超过了6万公里。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经营者有义务对车况、性能、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完整地告知消费者。
该4S店对曾女士构成欺诈,最终被告被判退还曾女士购车款134350元,并赔偿其403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