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影视明星邓伦因逃税被罚款1.06亿元,引起了全网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邓伦回应道:
在配合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深刻反思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所有决定,并愿意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和后果,继续积极努力,为疫情占用公共资源深表歉意。
根据中央电视台对偷税漏税的综合调查,上海市第四大税务局进一步依法调查了偷税漏税线索。
据调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通过虚拟经营改变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人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邓伦积极配合稽查,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他主动举报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处以1.06亿元的追缴税款、附加费和滞纳金。
其中,因虚假经营转化收入性质虚报逃税,自愿自查清缴的4455.03万元,被罚款0.5倍,共计2227.52万元;虚报逃税310.79万元,因其虚假经营转化收入的性质未主动补税的,处4倍罚款1243.16万元。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送达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