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骑自行车被交警拦下,男子不服气,称“骑自行车喝酒怎么了”,还和一旁的路人发生争执。民警带其去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
这引发了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醉酒能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有人担心,以后喝了酒走路会不会也遭处罚?对此,法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刘烨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从目前呈现的情况来看,海口警方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四部法律法规,并且主要涉及以下几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
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十五)饮酒、吸毒后驾驶;
四、《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刘烨律师分析,首先,从位阶最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来看,这一法条的意义是有关部门可以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也为警方的处罚奠定了基础;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仅次于《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律师还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只有在达到醉酒标准才进行禁止并且进行相应处罚,海南省地方性法规却将范围扩展到饮酒驾驶,这明显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规定相违背。
以北京为例,仅在2021年下半年共享自行车的骑行量就已经达到惊人的4.5亿人次,说明自行车依旧是不少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虽然说我们并不倡导酒后骑车,但是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做到滴酒不沾,尤其是在交通不发达地区,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依旧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倘若各地政府不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饮酒骑车,显然是不太现实的,这一做法也与依法治国理念相违背。
虽然椰城警方在此次执法活动中,成功地将酒后骑行这一问题引入人们视线,让我们也有机会去细究处罚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但也让我们知道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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