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10日 信息: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专利权法院在接到被告方申请办理后26钟头内做出行为保全裁定,勒令天猫商城公司马上修复申报人在“天猫网”上的被诉侵权商品销售连接。
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例涉修复电子商务平台连接行为保全裁定案。
在上诉人永康市联悦物资贸易比较有限公司等与被上诉人慈溪市博生塑胶制品比较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浙江省天猫网络比较有限公司等损害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纠纷案件中,博生公司为一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的权利人,其觉得联悦公司在“天猫网”上市场销售的拖布武器组成对其专利的侵害,故向一审法院提到起诉。
一审法院评定侵权创立,并诉请联悦公司等终止侵权,连同赔付博生公司财产损失316万余元,天猫商城公司马上删掉、断掉被诉侵权商品的市场销售连接。接着,天猫商城公司删除了被诉侵权商品在“天猫网”上的市场销售连接。
联悦公司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到上告。
二审中,涉案人员专利被国家专利局宣布所有失效,博生公司表明将从此提到行政诉讼法。
11月26日,联悦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个人行为保全申请书,要求法院勒令天猫商城公司马上修复申报人在“天猫网”上的商品销售连接,并明确提出因为“双十一”邻近,紧急情况,要求法院两天内做出裁定。
最后,在接到个人行为保全申请书后的26钟头内最高人民法院专利权法院根据互联网技术远程控制复庭裁定:一、天猫商城公司马上修复联悦公司在“天猫网”网购平台上的被诉侵权商品销售连接;二、锁定联悦公司户下的支付宝账号账户余额632万余元,限期至此案裁定起效之日;三、自修复被诉侵权商品销售连接生效日至此案裁定起效之日,如联悦公司修复连接后被诉侵权商品的总营业额的50%超出632万余元,则应将超过一部分的销售总额的50%存留在其支付宝账号内,不可获取。裁定做出后立即执行。
对于此事,天猫商城公司表明,裁定用更高效率、更合乎电子商务行业特性的方法解决困难,有益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和睦、平稳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