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贵州省杀妻灭子案重审开庭审理#。二零零一年,职工李玉前被控告与恋人勾结“杀妻灭子”并焚尸,经数次案件审理李玉前判刑死刑缓期。李玉前和家人不断伸张正义十多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贵州六盘水市产生一起“杀妻灭子案”。当场沒有遗体,警察根据对残余的血渍开展DNA评定,发觉这种血渍归属于李玉前的老婆谢初明。李玉前被评定为杀人凶手,与他曾相爱的人关联的孟某红被评定为碎尸抛尸的同伙。
此案前后左右历经四次审理。二零零一年,一审李玉前被判死刑,他复庭翻案,称自身遭受逼供,接着贵州高级法院以“客观事实不清,无证据”,将本案送回六盘水市初级人民检察院重审。最后,贵州省省高院于04年10月12日作出最终判决:李玉前以杀人罪被被判死刑缓期,孟某红以包庇罪被被判刑期八年。
自此十多年,李玉前和家人一直四处伸张正义。二零一五年五月,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干预此案,变成李玉前的刑事辩护律师。她觉得,此案的关键直接证据为李玉前与孟某红的口供,但二人口供不和睦,且与别的证据不相符合,其合理合法与真实有效有疑问。前不久,家人和刑事辩护律师收到了贵州省省高院的重审开庭审理通告:李玉前故意杀人罪重审一案,将于今年6月21日开庭审判。
李玉前刑事辩护律师分析案子疑问,证据缺乏;评定犯法的口供有分歧;不具有作案动机;沒有作案时间;当初的姘头是高宽比疑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