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无罪获释后第一个春节:开开心心,普普通通。而今天的你是否有在关注张玉环无罪获释后的第一个春节的这个话题呢?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具体详情吧。
“这么多年没在一起,今年总算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过年了!”
2021年2月11日,张玉环和家人一起团聚在江西南昌市进贤县的张家村老宅,迎接他无罪获释后的第一个农历新年。
做油饼、炒年糕、逛市场、备年货,早在几天前,张玉环就和儿子儿媳忙活起来了。张玉环告诉记者,提前制作好的油饼是进贤的特产,寓意团团圆圆。大年三十当晚,张玉环帮母亲张炳莲洗菜切菜,准备年菜的食材,还为孙子孙女准备了压岁钱。
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获释。在此之前,他已失去自由长达9778天,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最久的蒙冤者。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10月30日,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0521.5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0521.5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无罪获释以来,张玉环和儿子一起租住在进贤县城的一处小三居里。平常的日子里,两个儿子在外工作,张玉环帮着照看正在上学的孙辈们,接送孩子们上下学,监督他们写功课,“小孩子很调皮捣蛋的嘞,有时候我就会教育一下。”
国家赔偿金下来后,张玉环决定拿出一部分,在张家村重修一座新房。截至目前,新房子刚盖好了一层,预计到2021年5月底(端午节前夕)可以全部竣工。张玉环每隔两天都会去一趟张家村,看看新房的施工进度。回到老家后,张玉环也有更多时间陪伴老母亲了,闲暇之余,他喜欢陪着张炳莲聊天、晒太阳。
对于未来,张玉环最大的心愿是能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挣钱养活自己,过回普通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