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是什么?今日一则有关救护车髙速上车速狂飚166千米,本认为是抢救结果出现意外翻转的信息造成了网民们的关心。实际是什么情况呢?下跟我一起来掌握下恶性事件前因后果。

12月22日,一辆非实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髙速上车速飙来到166千米,当交警队将其拦住后禁不住询问道:“你是抢救的,可你需要因此出一点儿事,由谁来救你呢?”
当日14时左右,常规值勤的交警景县中队民警收到预警信息机器设备警报:衡德高速衡水市方位有一辆冀F车牌的救护车时速达到166千米/钟头。接着,值勤民警在王瞳泊车区对此车开展阻拦。救护车停住后,民警让驾驶员开启车窗玻璃,发觉车里并无患者后,马上提示驾驶员将车子靠右边下车时接纳查验。
经了解,驾驶员王某称当日他驾车将患者从河北雄县送至山东省某医院门诊后心急回到企业工作,便开启抢救警报灯,在髙速上一路狂奔,結果车辆超速。接着,民警对驾驶员现场开展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超速行驶个人行为依规出具了记六分、处罚200元的处罚通知书。
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要求:巡逻车、消防车救火、救护车、工程项目救险车实行紧急任务时,能够应用报警器、标示照明灯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不会受到行车路线、行车方位、行车速率和信号指示灯的限定。交警提醒:在实行非紧急任务时,救护车、工程项目救险车等车子必须严格遵守公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不可以“骄纵”行车,不然将一样遭受依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