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生一起车祸事故致1死2伤 肇事驾驶人涉嫌酒后驾车。大家一直以来都是有喝酒不开车,驾车不喝酒的叫法,而一直一些 人确是不按那么做,前不久就会有一则由于饮酒发生而导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南宁交警 新浪微博信息,11月21日零晨3时40分许,在南宁江南区新光大道和亭洪路街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及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撞击,导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女,真实身份待审查)现场身亡、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小轿车乘客张某负伤,及其三车不一样水平毁坏。
收到警报后,南宁市交警大队公安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勘察应急处置。经基本调研,肇事小轿车驾驶人卢某(男,30岁)涉嫌酒后驾车,已被警察操纵。伤者经送诊救护,无生命威胁。现阶段该起安全事故已经进一步调研解决中。
生命是很珍贵的,无论是自身還是别人的,大家一定要保证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