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党史教育”应当是本单位“党组织”的重要活动,本单位的“团组织”应当是配合党组织,同时服从党组织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关的活动才是。
该党组织在统计“本党组织进行党史教育活动”相关数据时,缺漏的“本单位团组织”有关“党史教育活动”相关的数据,应当是由“团委书记”汇总相关的“团组织活动数据”,交付“党组织”,作为“本党组织进行党史教育活动”相关数据中的“辅助材料数据”。
题主发现“数据统计”中的确“漏了”团组织的活动数据,应当以团组织的名义行文,重新上报党组织,同时提醒党组织负责数据统计的工作人员,应当增补上“本团组织”相关活动的数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