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设的国家机构是监察委员会
在宪法中增设国家机构监察委员全是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在宪法中增设国家机构监察委员是在2018年。
《宪法》规定:在宪法中增设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是在2018年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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