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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期满后可在六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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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限是十年,商标续展应注意如下问题: 1、延展期应当自有效期限后一日开始计算六个月; 2、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3、到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应依法注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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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 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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