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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出的钱多,谁的股权就拥有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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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平均分,重在协商,此外,要注意体现多劳多得,贡献多的得到的多,这样才能有前途。若股权一样,那么有些钱可能需要按贡献来。有能力的就要获得的多一些,不然能力差的干不了,能力强的不出力,那不是创业者所想得到的。您感觉不合理,可就某些细则维护自己利益,不一定只盯在股权上,若股权您占得多,其他你也要多考虑自己(某些方面),您认为合理,此不一定只盯在股权上,人的想法应该是很宽广的,若只盯在一处可能不太合理。若您有钱,可以把其他两人股份多买一些,这样您就多了。此外,要想多占,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并且对方同意就可以了,若您认为不合理,并无法改变,可选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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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相同,股权分配也应该相同(除非有专利技术入股),在公司内任职的股东除分红外可以拿工资,只投资不任职的股东没有工资,只分红。股东任职的工资指标可以在股东开会时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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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就是平均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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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几个人合伙的问题,以我的经验,通常是三个核心股东为好,其他为小股东,根据行业特点,也可以是四、五个核心股东,单数最佳。因为核心股东太平均或太分散都不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性与执行、决策。而太少,或一家独大的情况也不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比如创始人占90%以上股份,其他核心股东只占1%——2%这种情况,基本很难留住有能力的核心股东。 举例说明:4个核心股东合伙开公司,总股份为100万股,每股1元,创始人出资20万元,资金占股20%,人力入股按投资额50%计算,就是再加10%人力股份,合计占股30%,另外两个核心股东各出资金15万元,加人力入股7.5%,各占股份22.5%第四个股东只投入资金10万,不参加经营,占股10%,剩余25%股份给小股东或优秀员工认购。 当股份全部分配完,又要有股东进入时怎么办?这时就要稀释现有股份(也有公司是增加总股本),那就要事先设定好股权的稀释规则——是所有股东被动平均稀释,还是可以根据意愿主动出让或拒绝出让,还是部分股东出让?这些都要事先约定好。 添加我微信:tianwenshangxu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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