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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各有关审批部门要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说,项目单位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首先获取项目代码。那么,哪个部门对项目进行赋码呢?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规定,“企业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决策机关,一般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其他审批部门主要是负责验码和用码,也就是说,只能受理有码项目的审批申请,并通过项目代码归集审批和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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