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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给后人房屋等财产,又称遗产。一般情况下,在老人过世后,由法律继承人来进行分配。但是,老人经历比较复杂的话,趁老人健在时,根据老人的意愿,过户到子女名下,会少很多的麻烦。
对于老人来说,如果自己拥有房产,选择生前立好遗嘱,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遗产,这不仅利于保障个人利益,避免子女获得房产后抛弃自己,让自己身处被动的尴尬,而且还可以让子女少了一分担忧,也避免了老人去世后多人争夺房产的尴尬,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税费成本。 老人生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可同他们办理买卖、赠与手续,通过房产办理产权证。而继承只适用于老人死亡后的财产转移。 继承必须老人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并经公证处公证,待老人死亡后,子女持老人的遗嘱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过户手续。如老人生前没立书面遗嘱,死后财产如何分割,就成了儿女的难题。 过世后继承的优势:在生前有财务自由;也避免与子女有正面的冲突;无须向未获得或少获得遗产的子女进行解释;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税费等。
劣势: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是无效的,无法执行;如果对遗嘱进行公证,以北京为例,需要支付400左右的遗嘱公证费用(具体费用及其他代书、录像等费用需要与公证处确认)。
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这三种不同的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且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在家庭取得一致意见后,由老人的一个孩子作为代表来履行过户手续。不赞同老人的每个子女都在办理后新的不动产证上。原因是如果房产是要变现分配,那么不动产证上的每个子女都要到场。从年龄上看,老人的子女年龄都要50以上了,就怕万一哪个子女在过户后也出现意外情况,那这房子的变现就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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