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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胸径多少以内的树木可以直接砍伐:“没有相关文件”、所有树木“砍伐”、必须办理相关关手续!
在市辖各区内,需要砍伐、迁移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次干道绿地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广州市市市政园林局备案;上述范围以外城市绿地树木的砍伐、迁移申请,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办理审批。
九、已经自然死亡的树木和枯枝,必须将死树的照片和书面资料送相应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备案,然后自行处理。
十、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可先予进行,但须在险情排除后5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十一、迁移胸径50厘米以上和数量大的树木,必须由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送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广州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迁移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工程项目需砍伐大树超过两株或迁移大树超过10株,迁移、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50株以上,迁移、砍伐其他树木100株以上等四种情形的,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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