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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家属随军,不同区域、不同岗位的随军条件会有所不同。
但随军家属和符合条件并未随军的家属,会相应的待遇(补贴)和政策保障。
如: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随军配偶由部队协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下面有详细说明);‘ 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900元基本生活补助(各地或有不同),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下面有详细说明);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2015年7月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指出:
配偶未随军又确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300元夫妻分居补助。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你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具体咨询相关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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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不办理随军,可以发给两地分居费,其标准为每月1000元。
这个数额并不算“很多”,更不能完全弥补两地分居所带来的家庭负担和经济负担,但体现了国家和军队对夫妇双方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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