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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工人买了保险怎样赔偿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了意外保险,但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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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这样处理不妥;
2.你们可以依法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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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员工可以要求老板补缴社会保险,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双倍工资,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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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卖”公司,不存在给工人“补偿”钱的问题!!
所谓“卖公司”,是老板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这是别人接替他当公司新老板。公司还在,只是老板换人了而已。而老板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合法的商业行为,至于转让过程中赚钱还是亏钱,都与工人无关。
工人是公司的员工,而不是随时可以更换的“老板”的员工。所以,公司没给工人购买社保,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这都是公司违反法律的行为。
工人可以随时与公司协商或诉讼这事,法律会给工人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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