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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先找一下村委会干部,听听村委会干部们对此能怎么处理这样会更好一些。按照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有一个三十年(五十年)不变的说法,如果能从土地确权证的持有人做变更将会更好;如果不能从土地确权使用证上做变更,也可以由村委会干部主持兄弟两家一起坐下来商量,并且按照土地确权时分地时两兄弟家人口各占多少、人均分地多少、哪块土地好与差、各按人口比例划分一下,在村委会干部们的主持下进行确定并且以文字协议的形式再交由他们所在的县更公证处进行公证,这也会具有土地确权证的同等法律效力的。哥哥想不通可以让他说说自己的想法,但是弟弟执意要分开土地也是合法的,理应得到支持才对。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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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的原因 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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